婆婆重病三年,身為大兒媳的我在床邊伺候了三年。臨死前,婆婆留下了遺囑。「錦園小區那套平層,給我小兒子。「我抽屜里那套金首飾給我小女兒。「車庫里那輛路虎,給我大女兒。「這篇我親手寫的詩,給我大兒媳,照顧...
我伏在地上半天才爬起來,一照鏡子自己嚇了一跳,血流了半張臉,在慘白的燈光下像慘死的惡鬼。
我感覺頭暈眼花,捂著傷口出去打車,司機師傅看到我一臉血嚇了一跳,車開得飛快,下車之后還主動扶我進了醫院掛號。
在我準備付車錢的時候,他悄然離去了。
陌生人都比日夜相擁的枕邊人靠譜,我心里百感交集。
檢查結果顯示,我有點輕微的腦震蕩,傷口有點深,縫了幾針在門診觀察。我給做律師的閨蜜林思雨打了電話,林思雨一聽我受傷了,放下手頭工作就跑來了。
聽到我說完所有的過程,她幾乎都要氣笑了:「她這遺囑要能成立,我把我考律師證刷過的題都吃了!」
但是很快,我們發現,這不是一個法律問題。
因為小叔子他們在婆婆說完遺囑之后,就把東西全都拿走了。
為了方便照顧婆婆,我和趙海洋在醫院附近租了一套小房子,錦園小區的房子暫時也租出去了,好歹能有點租金拿。
如今,小叔子已經搬進了錦園小區的大平層,正在和租客撕扯。
打電話問物業,物業也說我車位上的路虎剛剛被人開走了。
那套金首飾就別說了,肯定也被帶走了。
法律雖然不支持,但這到底是家事,人家就是拿走了說是借的,只要我老公趙海洋不追究,這東西根本就很難拿回來。
他們根本不是不懂法,而是有預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