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在學校被人欺辱。罪魁禍首們未滿十二歲,無法受到法律制裁。我想要為女兒討回公道,卻反被威脅。為了息事寧人,我決定不追究也不需要賠償。正當霸凌者們的父母以為事情過去時。我和老婆離婚了。
急匆匆離去的我,自然也沒聽到賀州剩下半句沒說完的話。
「這么多年的交情,我會想盡一切辦法幫你。」
......
醫院。
老婆看見我,滿目淚水地撲進我懷里。
我連忙詢問具體。
得知女兒的吸氧機被人拔了電源,幸好發現及時。
而病房里人來人往,找不出具體兇手。
我牙齒咬的咯吱作響,怒火中燒!
昨天剛拒絕和解,今日女兒就又一次被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