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完財產第二天,我出車禍失憶了。后來裴溯找到我,他說,如果我不每天發瘋,復婚也是可以的。我咬著冰淇淋勺子愣住了,好半天才開口:「不了吧!我......我......我其實只拿錢也行的。」
喬棉把我接回家了,確定我很難會恢復記憶后。
她才給我簡單介紹了一下現在的情況。
我,陳晚晚,大一的時候談了戀愛,碰見了窮小子裴溯。
我跟裴溯談了十年,從十八到二十八,我陪他創業,陪他吃糠咽菜,給他生兒育女,給他伺候爸媽。
然后他今年跟我打官司離婚了。
「???啊?」
我震驚,這是什么驚天虐文苦情戲。
好半天,我顫抖著聲音問:「所以,你的意思是,我給別人當了十年仆人,二十八被掃地出門了?」
喬棉點點頭:「是的,你還有兩個孩子,兒子今年六歲,女兒四歲,但因為你是家庭主婦,本身沒有賺錢能力,兩個孩子也都選擇跟爸爸,所以最后都判給了裴溯。」
「......啊???我辛苦養大的兩個孩子都沒了......」
雖然這些我都沒經歷過,但聽起來太可怕了。
我都快被嚇哭了。
然后喬棉樂了,拍了拍我肩膀:「也別太難過,至少你還有錢。」
我淚在眼眶里打轉,試探著問:「有多少?」
喬棉坐直了:「晚晚,你聽好了,你分了裴溯 20% 的財產,三家上市公司的 10% 股份和兩套北京四合院,大約價值十九個億。」
「......」
沉默,思索,然后我試探著問:「喬棉,你不會騙我吧?」
「我要騙你我是狗。」
那一天,我恍惚地瞧著窗外的天空。
我忘記了十年的記憶,我不清楚我這十年怎么過的。
可是喬棉說我很有錢,而我十八歲的時候最喜歡的就是錢。
所以我想這還是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