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歲那年,媽媽說我害死了三個月的弟弟。為此,我成了爸媽的眼中釘肉中刺,姐姐們排擠的對象。養父撞見媽媽將我的頭按進溪流中時,用兩千元換回我的命。爸媽說:「你領走可別后悔,我們家可不會再要她了。」養母見了...
五歲那年,媽媽說我害死了三個月的弟弟。
為此,我成了爸媽的眼中釘肉中刺,姐姐們排擠的對象。
養父撞見媽媽將我的頭按進溪流中時,用兩千元換回我的命。
爸媽說:「你領走可別后悔,我們家可不會再要她了。」
養母見了我道:「我們家可供不起她,哪兒來的回哪兒去。」
我成了沒家的孩子。
1
五歲那年,村里來了一個有名的戲班子,爸媽帶著三個姐姐去看戲。
留下我照看三個月的弟弟,弟弟意外去世。
從此,家里失去了歡聲笑語。
而我,成了原罪!
爸媽打罵、姐姐們欺辱,我都活該受著,不敢哭也不能反抗。
直到那天,我光著小腿站在烈日的溪流中洗衣服,湍急的溪水沖走了媽媽的花襯衫。
媽媽直接按著我的頭在溪流中撲騰:「早知道生完你就應該淹死在尿盆里,也不會害死我的兒。」
溪水像是找到了發泄口,不停地涌進我的眼睛、鼻子、嘴巴和胸腔中。
我的吶喊、求救被溪水清脆的叮當聲全數吞沒。
就在我以為自己快死了的時候,被路過的養父用兩千塊錢換回了我的命。
養父的懷抱帶著一種說不出的陌生氣息,卻又給了我莫名的溫暖。
他聲音哽咽地說:「你們不要給我,我要!」
養父將我抱回家,不知使了什么法子哄好了暴躁的養母。
養母不只一次對我說:「要不是你爸救了你,你早被你親媽給淹死了!」
「長大了以后你要敢當那沒良心的白眼狼,看我不打死你!」
養父為了表示重視,親自請了村長來作證,正式收養了我,并給我起名叫戚悅。
養父說他有了我就心生喜悅,還讓我長大后要學會悅己。
實際上我連個名字都沒有,生母一直叫我幺妹。
可我三個姐姐都是有名字的,她們的名字還很好聽:高明珠、高明光、高明寶。
父母給第四胎取的名字是:高成器。
但那是給他們兒子起得名。
而我不是。
直到有了弟弟,他出生的第一天就有了名字。
養父和別人家的爸爸不一樣,他喜歡做飯、洗衣服、種菜、養雞等一切村婦干的事。
遇到點事,還喜歡哭天抹淚。
除了生不出孩子。
養母人高馬大,嗓門大、力氣大、脾氣更大!
只可惜水桶一樣粗的腰身,生不出個娃娃!
我最怕下雨了,養母沒事在家里總能欺負哭養父。
我希望日日澆水、施肥、打谷,那樣養母就有干不完的活,我也可以只和養父呆在一起了。
有養父的家才是我的家!
很快就到我能上學的年齡了。
養母一把揪住養父的耳朵,大嗓門喊得震天響:「你腦子莫不是壞掉了?」
「人家抱子得子,你給我花兩千塊錢換回來這么一個克死弟弟的女兒,想讓咱家徹底沒子是吧?還想花錢送她去讀書!」
養父邊求饒邊小聲說:「別當著悅兒的面說說這些!」
養母不樂意了,手上又使了點勁。
養父邊嗷嗷嗷地叫,邊摟住養母的腰,兩人回了屋子。
屋里養母罵罵咧咧的聲音漸漸變得越來越小了。
我在院子里站著,烈日灼心,豆大的眼淚砸到了地上瞬間就沒了。
養父發現我還立在院子里時,一把將我拉進了懷里:「悅兒,有些事不是你一個孩子能決定的,要學會堅強學會保護自己,她脾氣大說話重,但人是好的,你別往心里去!」
「多為她想想,以后會好的!」
養父做飯的手藝好,時不時有人請他去幫忙做飯。
后來,村里的紅白喜事都離不開他。
家里忙的時候,我學會了割豬草、喂雞喂鴨、學會了站在板凳上做飯。
土里刨食的莊稼人,為了多掙點錢,恨不得白天晚上趴在地里。
施肥、澆水、除草、收玉米、挖土豆、種辣子、種西瓜。
養母農忙季都是披星戴月回家,吃飯更不定時。
有一次她半夜還沒回家,我跑著去給她送飯,被淋成落湯雞。
養母一巴掌拍我腦門子上:「你個惹事精,半夜不乖乖呆在家里,誰讓你亂跑的!」
我嘴一撇眼淚就出來了。
她沖我嚷嚷:「我們戚家不養孬種,眼淚都給我憋回去!」
她和養父因為沒有孩子,經常被村里的人嘲笑和挖苦。
現在想想,她的爆脾氣也可以理解。
畢竟以暴制暴是最簡單有效的。
養父每次回來都會偷偷給我帶個糖人。
那些苦澀日子也變得一點點的甜了起來。
這天我聽到養父回來的聲音,興沖沖地跑出去,卻看到碎了一地的糖人。
和養母的咆哮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