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時燁回到昌業的那天,作為昌業商圈頭羊的父親替妹妹訂了婚。妹妹徐晚頌卻在結婚前一晚,將我迷暈送到了醉酒的沈時燁的床上。父親一邊罵我不要臉,一邊將我打包送到沈家。[好一個徐家女,為了得到我你還真是不擇手...
我苦苦哀求他放過我,可他連一眼都不肯給我。
我也曾嘗試著向他解釋,出現在他的床上非我本意。
他不信。
沈時燁從骨子里覺得我就是這么一個不擇手段,隨意浪蕩的女人。
我想活,我跪在地上求他放過我。
求他簽字給我動手術,求他同意使用麻藥。
沈時燁同意了,代價是我要當他一輩子的狗。
我的身體狀況好多了,沈時燁卻因為經營公司病倒了。
我每天守在他身邊,給他喂藥,量體溫。
整整一個星期,我都沒離開過他身邊。
直到那次競標會,對頭公司找了人綁架我。
他們拍下我被綁著手腳的照片,讓沈時燁帶著競標書去換人。
可收到的答復是:
[我已經報警了,我能做的就這么多。]
[至于你能不能或者回來,我只有一點,別臟了。]
歹徒綁架我的那晚,我在地下室看著換氣口那一點光,心死如灰。
我到底在奢望什么呢?
難道是希望他念在我照顧他的恩情上來救我?
還是希望他保留對我的一絲愧疚來救我?
沈時燁,巴不得我去死呢!
別臟了沈家的那種。
如果時間能倒流,我一定不會再惹上沈時燁!
再醒來,竟然回到了沈時燁回昌業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