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出來,天高云淡、秋風怡人。
我叫住賭氣要走的林正益。
「如果你還是堅持要離,可以六個月以后再***我。我說得對嗎,陳律師?」
小陳就站在我身邊,懷里抱著卷宗。
突然被我 cue 到,她精神一振。
「對的,更確切地說,是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的,***不予受理。這一規定旨在避免當事人濫用訴權,給雙方一定的時間去冷靜思考、修復關系或者處理相關事務。」
我笑著拍拍他的肩:「對對對對,處理相關事務。要好好處理喲!」
如果我沒記錯,當年我媽離婚不過半年,梁夢楚就足月生了孩子。
林正益自以為拿捏住了我,想利用訴訟將我一軍,沒想到偷雞不成蝕把米。
現在可是相當的焦頭爛額,氣急敗壞又無可奈何地問道:「叢琳,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想做什么你難道不知道嗎?」
林正益故作惋惜地嘆了口氣:「我們已經沒有感情了,你心知肚明,又何必苦苦糾纏呢?我們都是成年人,給彼此一點尊嚴和體面不好嗎?」
事已至此,他竟然還想 PUA 我。
可我不是我媽:「尊嚴和體面能吃能喝嗎?能給燃燃好的生活嗎?」
「你想要什么我知道,但是如果我不放手,你覺得你能得到你想要的東西嗎?你只有給了我想要的東西,我才會給你想要的東西,你才能得到你真正想要的東西。」
我媽曾經是一個溫婉安靜又堅韌的女人。
她有著從古至今女性身上強大的精神力量,吃苦耐勞、少言寡語。
面對丈夫的詰難,她多半并不在意。
若實在不喜,也往往選擇用沉默代替爭吵。
可以說是一個「冷臉洗***」式的女主典范。
以前我很不理解,她為什么要這么委屈自己。
長大以后才漸漸明白,那是因為她愛我。
她用自己的方式愛我,或許并不符合新時代思想的主張。
她有時代局限性,但是她的愛沒有。
可眼前這個張口閉口「東西論」的女人,顯然讓林正益驚詫。
他已經出離憤怒了,甚至掙扎了半天,最后只說出一句:「你怎么變得這么拜金?娶你我真是看走眼了!」
說話這功夫,我已經找到了我的小摩托,跨上去,戴好頭盔。
「你還有別的事嗎?沒事我就要走啦!」
「你等會兒!」
我撐住車身:「干啥?」
「談談。」他語氣軟了下來。
「你凈身出戶,否則免談。」
他試圖來抓我的手停在半空。
我一擰油門:「拜拜了您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