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心而論,馬林的短刀質量很好。畢竟,這是給騎士用的,騎士在失去騎槍的情況下,沒準要拔出短刀和人拼命。所以,這種短刀質量一般都不錯。
但現在馬林管不了那么多,也顧不得賣個好價錢了。于是,這把價值20個芬尼的精良短刀,被馬林用8個芬尼,就賣給了一個屠夫。
有了入城費用,馬林就興高采烈地牽著戰馬和馬鹿往城里走去。但讓他郁悶的是,他的入城稅竟然要4個芬尼。理由是他牽的馬鹿是“大宗貨物”,也要抽點稅……
事實上,要不是看在馬林是個有武藝的騎士的面子上,守城士兵沒準會要20個芬尼甚至漫天要價。
而且,一般老百姓打獵,甚至需要領主的特許。若是一個平民沒有經過特許,獵殺了領地內的大型動物,沒準會被領主處死。
也只有馬林這樣的流浪騎士,領主才不太會管。因為,流浪騎士是一群為了活命敢殺人的主兒。他們武藝高強,普通領主都不敢惹他們。而且,流浪騎士很多都有親朋故舊,惹了他們,也沒好果子吃。守城的士兵不過是低賤的步兵,哪敢得罪騎士?
傳說,若干年前,某個男爵,因為殺死了某個擅自在自己領地內打獵的流浪騎士,然后,過了兩個月,流浪騎士所在家族,來了一群騎士,把那個男爵殺了,還洗劫了男爵的莊園。男爵的家屬把事情鬧到帝國***,也沒解決。雖然男爵地位比報復的那個采邑騎士(死者他爹)高,但人家為兒子報仇,還真不能說他錯。而且,男爵為了區區獵物,殺了一個騎士,的確也太過分。所以,這事就這么算了,最終只是報復者退還了搶走的財物。
此后,一般的領主,引以為戒,也不大樂意去招惹流浪騎士。只要不是長期賴在自己領地內打獵,一般不會特別計較。即便發現了,也只是派人驅趕,而不會像對待平民那樣兇狠。因為,這些流浪騎士本身,或者他們的家族,可能就是武藝高強的暴徒……
當然,像馬林這般狩獵到大型野生動物的,若是被當地領主知道了,沒準會派手下騎士過來索要回去。不過,中世紀消息傳播極為落后,通訊基本靠吼。等當地領主得知消息,再派人過來追討,沒準三兩天都過去了。而馬林本身就是匆匆過客,到時候上哪兒找去?即使找到了也沒用了,畢竟,捉賊要捉贓,不當場拿住,人家把獵物都賣了,到時誰特么還會承認?除非,馬林貪心,逗留在此長期狩獵,給人捉賊捉贓的機會……
好不容易進了城,馬林趕緊進入城里,費了半天勁,終于找到了一家愿意收購這頭馬鹿的飯館。但價格,讓馬林郁悶得要吐血……
為啥?餐館老板竟然只給4芬尼一磅鹿肉的價格,來收購這頭馬鹿。而且,是按50%的出肉率。也就是說,這一身鹿肉,老板只愿意支付800芬尼。另外,因為可以弄到很完整的鹿皮,以及裝飾用的鹿角等副產品,鹿骨也可以拿來熬湯。,所以,老板另外答應支付300芬尼。也就是說,這么大一頭馬鹿,只能賣1100個芬尼……
而根據馬林.霍夫曼的記憶,目前每磅小麥就價值5個芬尼(這個價格在16世紀“價格革命”開始后會猛漲,到17世紀時,每磅小麥幾乎達到一兩個先令甚至更高。但,肉類價格似乎一直比較穩定)。即使是不太值錢的黑麥,也價值1個芬尼每磅。也就是說,一磅鹿肉的價格,還沒一磅小麥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