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曾經高歌稱頌的愛情如此,對我的愛也是。
小時候我是他們的心肝寶貝,是冬天的小棉襖,后來各自外面有家后,我就是他們的拖累,是負擔,是推卸不掉的責任,更是想甩掉的包袱。
曾經我是有房間的,后來他們為了爭奪這個家的所有權,接各自的侄女、侄子來住,把我安置在冬冷夏熱的陽臺。
現在也被砸掉了。
而我站在角落,盡力想縮小自己的存在感。
偏偏我太胖了,180 斤,怎么縮都是龐然大物。
我媽罵我是死肥豬,她看著我都想吐。
我爸罵我是賠錢貨,沒用的東西,生我不如生個棒槌。
沒有人記得我也曾粉雕玉琢過,是他們不管我后,我吃垃圾食物,和他們帶回來的剩飯剩菜,慢慢地胖了,青春期發育后,臉上也長了痘痘。
誰見了我都嫌棄得直皺眉。
他們帶人回來徹夜打麻將,嘈雜聲讓我睡不好,學習成績一落千丈。
沒有討人喜歡的外貌,更沒有讓人驚嘆的好成績,被嫌棄好像也在情理之中。
我都已經擺爛地接受自己平凡又普通的人生,混吃等死,愛誰誰去吧。
但這次他們鬧離婚,動靜有點大,像是真的要離了。
原因也很簡單,我媽懷孕了。
我爸外面那個女人也懷孕了。
還沒有出生的孩子是他們愛的結晶,怎么可以是私生子。
婚,必須要離。
房子不能便宜對方。
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來了,三姑六婆、七大姑、八大爺也殺到了。
狹小的屋子里,勉勉強強塞下正問候對方祖宗八代的他們。
口沫橫飛中,手指頭亂指,你爸、你媽中警察也上門了。
「離,誰不離誰是狗。」
「房子,必須分。」
我左擠右擠,終于拖著肥碩的身軀擠到中間。
聲音很大地說:「你們要離婚可以,房子歸我。」
我還沒滿 18 歲,第一次高考稀爛,連大專線都沒達到。
他們離婚,我可以選擇一個監護人。
癩蛤蟆不咬人,但是惡心人。
而我現在就是那癩蛤蟆,誰都不想我去他們家。
「房子給我,我有地方住,不會去打擾你們任何人。」
在所有人錯愕震驚下,我繼續說道:「我還要十萬塊錢讀書。」
「……」
有人罵出聲。
媽的,這死妮子怎么敢想?
但我爸媽卻忽然間冷靜下來。
秉持著便宜誰都不能便宜對方,更覺得錢、房子在我手里,到時候哄一哄,還不是他們的。
所以把房子過戶給我,往我銀行卡里各轉五萬塊錢后離婚了。
在民政局門口,他們再一次罵對方被車撞死,得病早死……
我忍不住想,一個人真的有那么多死法嗎?
他們罵得很投入,根本不管大庭廣眾之下,看熱鬧的人很多。
發泄著這些年不滿的情緒。
至于我……
他們一時半會想不起,所以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