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那具尸體的身上。」
「這不可能!」
意識到自己的失態,我急忙找補。
「那天晚上我親眼看著他離開我家的,他怎么會死在這里呢?!」
「不對啊,昨天你還說尸體不是他。」
我后退幾步。
「警官,你該不會懷疑是我殺了他吧。」
孫警官搖搖頭。
「尸體不是他,我們今天找你是想再了解下那晚發生的事情。」
尸體不是聞征,但又想了解聞征的事情。
我恍然大悟,他不是懷疑我殺了聞征。
而是懷疑我跟聞征一起殺了人,或者說我親眼看見聞征殺人而包庇他。
這樣的懷疑也不無道理。
畢竟聞征的學生證算是物證之一。
只是他們怎么確定尸體不是聞征的呢?
孫警官應該是看出了我的猜想,故而開口道。
「那具尸骨年齡在五十歲以上。」
五十歲以上?
不等我細想,孫警官再次開口。
「所以說,聞征離開前見到最后一個人是你?」
說這話時,他鷹隼般的雙眼死死盯著我,帶著探究。
這眼神我很熟悉。
十年前,調查聞征失蹤案的老警官也用這樣的眼神看過我。
他在懷疑我。
聞征最后見到的人是我,尸體出現在我家,尸體上面又有聞征的東西。
這中間有什么故事不言而喻。
在那兩位警官的注視下,我緩緩點了下頭。
孫警官說:「那麻煩你把那晚上的事情再給我們詳細地復述一遍。」
我拿起桌上的煙:「不介意吧。」
得到了對方的肯定后,我苦笑著開口。
「那晚他來找我,不算告別,而是要債。」
「你們知道的吧,我差點成了聞征的繼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