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拽著兒砸扭頭就走,手里的錦旗都忘了送。
「林正夏!」
顧長風叫我的名字,字正腔圓,中氣十足。
我轉頭,不明所以。
他修長的手指捏著筆,輕輕敲了敲桌子上的紙,棱角分明的臉上沒什么表情,戲全在眼睛里。
挺深邃的一雙眼睛,直勾勾地看著你時,壓迫力十足。
「簽字。」
我三步并作兩步走過去,拿筆簽字。
走流程,我懂。
偏偏手卻不聽使喚地抖。
林正夏三個字,寫得像小學生。
「可以了嗎?」我問他,視線落在別處。
他捏著紙,裝模作樣地看了看,薄唇吐出一個字:「行。」
行就行,我得趕緊走。
出了派出所,一陣風吹過來,七月正夏,頓時舒爽。
「以后不能再亂跑了,差點嚇死媽媽。」我牽著兒子的小手,心里才覺得踏實點兒。
林凡仰著小臉看我,嘟嘟嘴,小樣兒挺委屈:「媽媽過生日,我想給媽媽買個生日蛋糕,還沒走到蛋糕店就被幾個奶奶帶去找警察叔叔了。」
這件事,我基本能想象得出當時的場景。
「你現在還是個小孩兒,就做點小孩兒該做的事,長記性了吧,可別一個人出來了。」我笑了,捏了捏他肉呼呼的小手。
我沒想過責備他,林凡今年四歲了,九月份就上中班了,從小到大我就沒跟他說過重話。
可能是一直我一個人帶他的緣故,他比別的孩子都要早熟。
他想照顧我,想想都覺得心疼。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是個男人,我要保護媽媽!」
突然間,一股酸楚直逼腦門。
看著他倔強又認真的小臉,差點沒忍住。
「好,那我跟我的小男人去挑蛋糕。」
我把苦澀憋回去,蹲下來背起他,路口正好是綠燈,暢行。
往事不可追,可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一些事,在不經意間與舊事重疊……
我叫林正夏,出生在七月,我出生后一直沒有取名字,爸媽給我準備了沒有一千也有九百個,挑來挑去花了眼,就差找本康熙字典抓鬮了。
吃滿月酒那天,親朋好友都來家里給我慶祝,爸爸煮茶的小電磁爐突然冒火星著了火。
這本來是斷了電,放腳底下踩幾下就能辦得了的事兒,卻把一屋子大姨大媽嚇破了膽,也不知道誰喊了一聲,大家就一窩蜂地往外沖。
爸媽自然要去臥室找救我,就看見鄰居家的孩子,不慌不忙抱著我往外走。
那個人就是顧長風,他三歲。
正夏長風急,林室頓燒燔。
我爸一拍腦門,就給我取名正夏。
林正夏。
一場還未成型的火災我不僅得了個名兒,還得了個顧長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