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沒想過事情真相會是這樣。
但真相就該是這樣。
腦中亂成麻的思緒。
在這一刻,全部理清了。
宋漾,你瞞我瞞得好苦啊!
我笑出眼淚,胃里一陣翻江倒海。
最后忍不住,終是逃到廁所吐了個昏天黑地。
......
宋漾英雄救美之前。
是我剛被江煙害成輕傷二級,再也無法歌唱時。
記得在醫院,我曾和宋漾爆發過數次激烈爭吵。
“你就不能和解嗎!”
我沒說話。
他的聲音逐漸大了起來。
“小煙不懂事,你一個當嫂子的總該懂事了,不能唱歌就不唱,我可以養你!”
當時我是很心寒的。
他怨我小題大做,明明不止聲樂一條道路,卻執意要報警處理。
可音樂是我一直以來的夢想啊!
多年來,我一直往這個領域努力發展。
結果毀在江煙手里。
憑什么不能追究呢。
其實以江煙的家庭背景來說,即便我報警,這件事也很快會被壓下去。
可宋漾仍不愿意我傷害她。
哪怕是被抓進去一天。
因為我始終不肯和解,吵到最后,他也煩了,只撂下一句狠話:“好啊,你要報警就去吧,我倒要看看,你一個孤兒怎么斗得過小煙!”
我們不歡而散。
我窮,卻有骨氣。
當晚就拜托朋友幫忙收拾行李。
出院在酒店安置好,就準備去報警。
結果在前往警察局的途中發生意外。
幾個小混混攔住我,要我給保護費。
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給了。
結果他們又想要更多。
我實在拿不出來了,他們就上來撕扯我的衣服。
是宋漾從天而降救了我,還因此拿刀傷人。
我眼睜睜看見那把刀捅進小混混肚子,無數鮮血噴涌而出。
他和六人扭打在一起。
刀刀見血。
一地血液混合在一起,根本分不清是誰的。
我怕極了。
立刻撥打救援電話。
最后,小混混判得很輕。
而宋漾,被判了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