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所謂的妹妹嗎......
無數鄭深和李梅打情罵俏的話面在我腦中閃過,同樣作為一個女人,我當然懷疑過李梅和鄭深之間的關系。
可每當我小心翼翼的嘗試質問鄭深時,他總能語氣不善的先發制人:「你不能不能別老是疑神疑鬼?我每天光上班都夠累了,回家還得被你懷疑,說了多少次了,我只把梅梅當我親妹妹,更別提我跟她都已經有自己的家庭了,我們之間根本不可能,你要是老是這么不相信我,這日子也過不下去了,咱倆趁早離婚吧。」
而借命的條件是,借命者應在女巫身邊生活滿兩年,只有這樣另一條命才不會被收回。
要是離婚了,我就得搬離鄭深身邊,到時候他又會變回一具尸體。
我怕鄭深死,更怕失去鄭深,只因為他這句離婚,我就逼著自己自欺欺人,做一個跳梁小丑打消了所有的疑慮。
可現在,擔心成了現實,揮之不去的事實就在眼前。
里面的聲音還在繼續。
「鄭哥,你說的也對,跟我那個不行的老公不一樣,你還有個嫂子那樣貌美如花的老婆,當然不在乎什么孩子不孩子的了,你要是想要,嫂子也能隨時滿足你。」李梅小聲啜泣道。
下一刻鄭深趕緊否認:『梅梅我不是這個意思,你怎么能跟林聽晚那個災星相提并論呢,我都幾年沒碰她了,你明明知道,我有多厭惡她,要不是礙于面子我早就跟她離婚了。』
枉我還以為我們之間的婚姻還留有余溫,原來只是礙于面子......
下一刻,換藥的護士越過我推開了門。
在看到站在門口的我時,病房里兩個人的臉色都不好看。
我余光瞄見李梅和鄭書意的手上綁著同款的小皮筋,一個粉色,一個藍色,色彩鮮艷,乍一看十分扎眼。
要不是親眼看見我以為這東西無論如何都不會出現在鄭深的手腕上。
畢竟它最興起的時候,我也曾經帶著精心挑選的小皮筋在鄭深身邊軟磨硬泡了好久,求他跟我一起帶上。
可當時換來的卻只有他煩躁的把我的皮筋扔進了垃圾桶里,隨之而來的是一句:「林聽晚,都多大人了,你幼不幼稚?」
原來愛與不愛如此明顯。
也是,畢竟世界上有幾個當哥哥的會為了妹妹的一句想吃,讓老婆忍著腹痛在寒冬臘月驅車數十里送飯。
明明聽他們之間的關系早就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是我太傻,還念著之前的那點念想,死心塌地的信著他。
順著我的目光,鄭深也看到了自己手腕上的小皮筋,似乎感受到了心虛,他將袖子蓋過了手腕上的飾品,然后別過眼十分不自然的咳了兩聲。
倒是李梅像是在跟我宣戰一樣大大方方的展示了自己的手臂:「嫂子,你看我跟鄭哥新買的小皮筋,現在年輕人都喜歡這種小東西,你別說還真挺好看的。」她說著,甚至還特意將鄭深本來已經放下來的袖子又推了上去。
我只覺得胸口又是一陣悶悶的疼,接不上她說的話,也不想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