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畢業后,她忽然提出了要跟我回到家鄉。
還跟我約定,等攢夠了錢,我們再回到京北去買一套屬于我們自己的家。
為了完成跟她的約定,五年前我放棄了導師拋出的橄欖枝,放棄了那個為期五年的科研項目,帶她回到了家鄉。
而我則起早貪黑,沒日沒夜的靠著地里的果樹努力攢錢,經常還去鎮里搞送貨批發生意。
我只是想要跟她一起早日實現愿望!
由于我們這兒屬于旅游古鎮,所以經濟情況對我實現目標也還挺好。
可上個周末,我送一批果物去古鎮酒吧,卻不巧撞見了打扮的靚麗耀眼的夏千歌,她如聚光燈下的明星,讓人不得不駐足關注。
本該在景區售票廳工作的她,卻從一輛大猛禽越野車里下來,帶著一群從京北來的閨蜜走進酒吧。
我剛好在跟工作人員交貨,她被一群人簇擁著。
我從酒吧里走過,聽到了她們閨蜜間的交談。
“歌歌,真準備在這窮鄉僻壤待一輩子?還準備跟你那鄉村男友演多久啊?”
“要他知道你身份,那不得嚇原地去世?”
“沒辦法,誰讓歌歌暗戀秦浩軒,還不是怪秦浩軒寧愿跟家里斷絕關系,也要陪他那鄉村女友回到這窮鄉僻壤的地方嗎,一大股牛屎味兒!”
“賭氣那么久了,歌歌你就不考慮丟了陳躍那個農村男友?天天住在那小破屋,談著那么廉價的戀愛,換我得原地***。”
“那還不得是我歌歌厲害,堂堂京北大千金,為了能夠經常交流秦浩軒,忍了那么一個農村男友整整五年,真是……打著燈籠也找不到的情種啊!”
夏千歌聽到這些話,只一個勁妙曼的輕抿小酒,不作回答。
直到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眼里,那個跟我一樣出身普通人家的女朋友,竟然是京北大千金。
而她暗戀的秦浩軒,是我在大學里同寢室的好友,居然是京北太子爺。
我知道秦浩軒為了女友,來到了這里,并且他的女友還跟我是高中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