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爺被打蒙了,久久沒緩過神來。
其他人見狀,叫的更加激烈了。
「連老人都打,你還是不是人!」
「幸虧你是學法律的,知不知道打人犯法啊!」
「王大爺,趕緊報警告他,訛死他!讓他這輩子都后悔打老人!」
「對,我們老人是受保護的!摔倒就能訛死他!」
王大爺一聽,估計用上了20歲的手速,馬上把手機掏了出來。
一邊撥電話一邊威脅我。
「混賬東西,你完蛋了,我要訛死你,我要100萬!」
「100萬?你一分錢都得不到!」
我怒目而視,繼續說道。
「訛人同樣是犯法的,你剛剛做的一切都被我錄下來了。」
「訛人犯法?你胡說八道!明明是你打我在先!我要索賠!」
「呵呵呵……」我冷笑不止。
「索賠好啊,你要是跟我索賠,那咱們也好好算筆賬,把欠我的全部都還回來!」
王大爺瞪大眼睛,「我什么時候欠你了,別胡說八道!510塊錢,我一分不少的給你了,你別想賴賬!」
我笑意不減,「當初委托打官司的時候,我雖然收了你500,但實際上,合同注明是索賠總金額的20%,你兒子的賠償款80萬,20%就是16萬!拿錢!」
之所以簽這樣的合同,一是為了避免被同行排擠,二也是為了保護自己。
因為當初選擇回鎮上開事務所,爸媽特意告誡過我,窮山惡水出刁民。
雖然當時不以為意,但還是在合同上給自己留了條后路。
我們鎮子的偏僻程度,貧窮程度不亞于涼山。
所有人都是靠種地,種土豆生存。
可偏偏還存在不少法律糾紛,讓這里的人無***確使用法律武器,蒙受不白之冤。
這是我來此的初心。
可沒想到,就是這善意的舉動害死了我們全家!
合同上的那條保護我的條款,成了現在唯一的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