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夏季漫長潮熱。
大二那年的暑假,我遇到了程跡。
我在樓下教培機構打工,他在樓上做平面模特。
我們知道彼此,但從不打招呼。
畢竟三年沒聯系的人,能有多熟。
他回一趟學校,要跨越整個城市。
整整三個半小時的公交車。
而我在這附近,臨時租了間出租屋。
暑熱最濃郁的那晚,是個臺風天。
我最后一個鎖門。
看見樓上一群人有說有笑地經過。
程跡又長高了。
走在后頭也十分扎眼。
他一次,也沒有看我。
等我走到電梯間的時候,他們已經下去了。
空蕩蕩的。
其實,打個招呼也行的。
畢竟曾經是校友。
我背著包下樓。
臺風來的那晚,是不會下雨的。
整片本該潑墨似的天,被浸染成異常深的粉色。
程跡就站在那里。
穿著寬大的黑衛衣,額前碎發乖乖垂著。
眼神不設防,在前廊的燈光下,那雙眼睛帶著夏夜的清澈。
像只無家可歸的小狗。
「學姐,公交車停運了?!?/p>
當晚,我帶他回我用八百塊臨時租的單間出租屋。
床小得可憐。
后來,當他站在最高級別獎項的舞臺上領獎,被譽為天才型影帝,受眾人追捧時,我還在這間出租屋里吃泡面。
腦海里閃過的想法只有一個。
他十八歲的第一次,擠在我這張小床上。
真是委屈了他。
我不明白。
很多媒體對他的形容都是桀驁難馴、天賦高過了頭的狂妄無畏。
但我印象中,那個暑假的他,始終是聽話的。
他很乖的。
干所有家務,煮一日三餐。
一直叫我學姐。
只有在床上。
蔫壞,變著調喊我:「宋冬宜?!?/p>
越界。
說什么都不聽話。
后來我才明白,什么叫他的天賦全在演技上。
以及,我打工的那個樓上,根本沒有模特公司。
三個半小時。
只為了看我一眼又一眼。
看著我安全回家。
送一次,就要送千千萬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