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人說:“她肯定找好相好的了,那陳珍反正本來就是撿來的,陳啟民一死,她肯定要跟大老板跑了”。
陳珍聽了謠言,抄著鐵鍬就去村民家里要理論,說閑話的人看著孩子打上門反倒不敢作聲,支支吾吾的說:“我們是為你好,你那個媽本來就是個外地蠻子(當地把外地人成為蠻子),又不是親生的,誰顧得上你”。
陳珍氣急,她和周娟因為陳啟民的離世痛不欲生,居然有人在傷口上撒鹽,胡亂編排起來,一副瘦小的身板使出全身力氣要拼命。
周娟找過來帶回了陳珍,娘兩回到家里,周娟很嚴肅的告訴陳珍:“媽媽不在乎村里的謠言,你也不要往心里去,但我還是要告訴你,之前來的那些人是你爸爸工地上的”。
陳珍哭著說:“我知道,我在房間里偷聽到了”。
每次工地的人來,周娟都要陳珍躲起來,她也怕那些人逼急了傷害女兒,可是終究還是被他們拿陳珍的前途威脅,簽了和解協議,想到這里周娟低聲說道:“我跟他們簽了協議,爸爸的賠償金是20萬,可是你爸爸當時在醫院搶救還有ICU的治療費就十多萬,所以我現在手里還有不到十萬,但這是你爸爸用命換來的,要留著給你上大學,我們不能在村里待了。”人心險惡,陳啟民剛去世,村里人就開始欺負他們孤兒寡母,要是讓陳啟民那幾個不來往的堂兄弟知道賠償金,那她們娘兩個將會不得安生。
陳珍眼含熱淚的點頭,她從來都沒有懷疑過父母對自己的愛,五歲的時候,村里的小孩子說自己是撿來的野種,陳珍哭著回家問周娟。
那時周娟抱著陳珍,告訴她,除了沒有十月懷胎親自生下陳珍,她和陳啟民都是把她當寶貝養大的,還告訴了陳珍名字的由來。
從那以后,周娟每天都要告訴陳珍,她就是最愛她的媽媽,陳啟民是最愛她的爸爸,他們這輩子只有陳珍一個寶貝女兒。雖然比不了有錢人家的孩子,但是陳啟民和周娟總是在自己能力范圍之內給里陳珍最好的,所以陳珍不再在意別人說什么,她知道,爸爸媽媽親手養大她,很愛她,哪怕是戶口本上都明明白白寫著她和爸爸是父女關系,她和媽媽是母女關系。
周娟一把鎖鎖了村里的兩間平房,在一個蒙蒙亮的早晨,她帶著陳珍和她的錄取通知書,來到了寧安市里。
周娟在寧安一中附近,租了一間民房,一個學期3000塊,雖然很貴,但是離寧安一中很近,方便陳珍上學,她還在附近找了一個服裝廠的工作,陳珍才知道,原來媽媽在嫁給爸爸之前,就曾經在服裝廠打工。
周娟在服裝廠每天早上7點上工,晚上10點回家,雖然她沒有在陳珍面前抱怨過一次,陳珍知道周娟這么累一個月也就1000塊錢,她不能動爸爸的賠償金,只靠家里的積蓄和工資養著自己,她懇請周娟帶她一起去服裝廠打小工,卻被周娟拒絕。
周娟很嚴肅的告訴她,“學生就要做學生該做的事情,你現在花時間打工賺一點錢比不上你花時間多看書帶來的價值大,媽媽養活得起你”。
陳珍知道母親雖然溫柔,但內心向來堅毅,她沒有再提打工的事情,剛好學校也開學,上了高中陳珍才意識到自己之前想要打工幫母親分攤壓力是多么幼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