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后,也就是 97 年,我刑滿釋放。
出獄后,我找了份餐館洗盤子的工作。
再把自己打理得干凈一些,用在監(jiān)獄里糊紙盒的收入,買了一提旺仔牛奶和旺旺大禮包帶去李芳家里。
當(dāng)時李芳給我開門,她滿臉的高興。
她爸坐在客廳看電視,扭頭問了句誰來了,看見是我就冷哼一聲,繼續(xù)看電視。
她媽從廚房出來,好奇是誰,看見是我,轉(zhuǎn)身就回廚房。
我低著頭,很羞愧。
李芳跟我說:[他們只是在忙,先進(jìn)來吧。]
然后從我手里接過見面禮,放到茶幾上,接著關(guān)門,拿了雙合腳的拖鞋給我,最后把我往沙發(fā)上領(lǐng)。
她爸坐在長沙發(fā)的中間,我坐在小沙發(fā)上,李芳夾在我們中間。
剛想和她爸說一句話,她爸就拿遙控器關(guān)掉電視,對廚房喊了句[晚飯不用叫我]就回房間了。
來之前我就想過她爸會不待見我,只是沒想到有這么嚴(yán)重
想到她爸因為我不吃晚飯我就坐立難安,想了一會兒,最后。還是決定離開。
我起身:
[我、我可能來得不是時候,我下次再來。]
李芳也沒辦法。
[我送你吧。]
話剛說完,李芳她媽從廚房出來。
[你要走了,那就不留你了,李芳過來,幫我搭把手。]
我知道她媽的意思是讓她留下。
李芳只能點頭。
最后,我出門,往自己四十平的出租屋走。
那時候路燈少,隔幾十米才有一個昏黃的路燈。
我的視野時明時暗,前路如何?
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