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我不想干了。
可夫人把錢直接給漲到了六兩要留下我。
無外乎是因為,谷流衛現在聽不得我的名字。
第一天他往我的飯菜里撒石子,我扭頭就把百福叔的粑粑放進他的碗里。
還摁著他的頭看著他吃下去。
打,他是打不過我的,我這種不要命的干法他做不到。
對了,百福叔是一條救過谷流衛命的狗。
在府里地位崇高,大家都叫它百福叔。
第二天,谷流衛找人要把我叉出去。
我用一鍋辣椒水大殺四方。
他們主仆三人的嚎叫聲在府里響了一天。
第三天,谷流衛竟然讓人偷了我的衣服,試圖阻止我出門。
我直接床單一裹,拿著搟面杖在府里追著他打了三個時辰。
最后把他累的口吐白沫。
我還讓人把他拖到祠堂關了一夜。
他命都快沒了。
半夜醒來,哭著喊著要讀書。
闔府都很高興。
可我不高興。
這三天我過得糟心的很。
搞不明白,世上怎么有谷流衛這樣完犢子的東西。
可最后,我還是留了下來。
爺爺摔斷了腿,我爹也跟張寡婦私奔了。
我娘也氣病了。
我以后就是家里的頂梁柱了。
縣令府的待遇還是相當不錯的,我的朋友們都羨慕我這么小就可以賺錢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