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曉,我的前女友。
準確來說是前未婚妻,因為分手時,我們已經定親了。
她農村出身,家中還有一對弟妹,家庭條件很不好。
前幾年年紀小,不懂事,我跟被下了降頭一樣,死活非要娶她。
爸媽見我如此固執,便主動在市區給我買了一套房,就是百合苑801這套。
買完房后,爸媽希望李曉曉可以和我一起出錢裝修,小夫妻按自己喜歡的裝,但是她不愿意,說又不是她們家娶媳婦,她們是嫁女兒,這邊肯定要把東西都準備好了才能嫁。
我便拿出了自己畢業兩年來的所有積蓄,來裝修新房。
定親后,李曉曉突然說,必須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不然這婚就不結了。
還好我爸媽有遠見,買房時寫的是他們的名字,我沒有辦法主動變更。
李曉曉讓我勸爸媽,把房本改成我倆的名字,我就算再戀愛腦,也回過味來了:
“當時裝修讓你和我一起出錢,說給你加名,是你自己不愿意的!”
“林軒,你到底愛不愛我,什么都是錢錢錢,你是娶媳婦,不出錢怎么娶的到媳婦。”
李曉曉斥責我:
“你也知道我爸媽是種田的,一年能搞幾個錢?我還有弟弟妹妹呢,我的錢也都供她們讀書了,裝修我哪兒還有錢。”
“可是房子也沒讓你家出錢呀,裝修費也是我和我爸媽出的。”
我也有些不高興了:
“我爸媽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他們掙錢也很辛苦。你一分錢沒出,還想占房子的名啊!”
“林軒,我發現你就是想空手套白狼啊,雖然房子買了,但是卻是你爸媽的名字,還想娶媳婦呢,這不是妥妥的騙婚嗎!”
李曉曉倒打一耙:
“你要是愛我,房本上就應該只寫我一個人的名!”
“你還要不要臉啊!我父母出錢給我買的房,憑什么只寫你一個人的名字?”
我第一次發現,這個女人這么的厚顏無恥:
“你要是想加上你的名字,可以,裝修費也不說讓你出全部,你出一半,這房子立馬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
“我憑什么要出一半,娶媳婦不就因該有房子嗎?彩禮也沒多要你的,大不了結婚后我給你生個孩子,可以了吧”
李曉曉一臉恩賜,仿佛我占了多大便宜:
“林軒,你就是死腦筋!你家就你一個兒子,萬一你爸媽之后出個什么意外死了,房子不都是我們的,現在加名和之后繼承有什么區別?”
我爸媽活的正好,她居然說這種話,氣的我反手就給了她一巴掌:
“你爸媽才早死呢!李曉曉,我算是看透你了,還沒結婚就算計我爸媽的財產!”
之后的結果就是大吵一架,我果斷退婚。
爸媽為此也松了一口氣,直說我退婚退的好,三觀不合的家庭走不長遠。
退婚后,李曉曉還糾纏了我好幾次,直到我把她所有的聯系方式全部拉黑,才清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