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沙發上發了很久的呆。
剛剛江亦說的話反復在我耳邊響起。
“要不是為了江家的股份……”
我今天才知道,
在他心里,我的父母絕對不可能把家產分給一個養子。
為了打消我父母對江亦可能和我爭財產的疑慮,主動解除和我父母的關系。
而和我結婚,他就有的是辦法從我這里拿到財產。
可他不知道,我父母從未想過只將家產留給我。
在他們的計算里,永遠都有一半屬于江亦。
就連今晚這份股份轉讓合同,都是我媽高高興興地交到我手上的。
她真心希望她的兩個孩子能夠幸福。
自從江亦來到我們家,我父母一直都把他當親生兒子對待。
即使后來我出生了,他們對江亦的愛也沒有少半分。
就是因為把江亦當親兒子,他們才會在知道我們戀情的那瞬間怒不可揭。
可即使如此,父母也沒舍得對我們說一句重話。
兩位長輩默默消化了半個月,還是選擇真心祝福我們。
三個人的真心到頭來只換來一句“只為了江家的財產”。
想到這,我撕碎了那份合同。
江家的財產,江亦別想拿到一星半點。
我將今晚拍的他們接吻的照片發了條朋友圈:
祝哥哥嫂嫂百年好合。